
以暴制暴、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是不是最好的復仇方法?或許你會說冤冤相報何時了,但是做出來的行為或許和心裡所想的會不一樣...
金獎導演"史蒂芬史匹柏"執導,發生在1972年慕尼黑奧運會上,巴解恐怖份子潛入選手村,屠殺以色列運動員流血事件後,以色列當局要針對11名有嫌疑參與這場屠殺行動的巴勒斯坦人復仇。
今天中午在西門國賓看了這部電影的媒體試映會,每次在網路上搜尋,都只看到像上面那麼少的劇情...看完後,其實劇情真的就這麼簡單!
又是一部史蒂芬史匹柏式充滿野心的作品,電影一開始以拍攝的劇情,配合新聞報導來呈現1972年奧運會發生的慘案...
緊接著以色列當局決定對恐怖份子展開報復行動,派遣一個小組去完成暗殺11個目標的行動,
劇情就一路跟著這個小組,看著他們暗殺完一個又一個的目標...
其實這部電影碰巧很符合現在的時勢,美伊雙方不就是正在報復來報復去嗎?
看了這部兩個半小時長的電影,有一個問題的確發人深省...
到底和平的真諦是什麼?要創造一個美好的家園所付出的代價又是什麼?像這樣的報復行動真的是正義嗎?
就像劇中人物面臨到的一個問題,當他們去執行任務時,他們的所作所為不就跟對方一樣了嗎?
一個只想著為國家盡忠的情報員,所換的的結果是...變的緊張,隨時提心吊膽會不會自己也成為報復的目標...
除了他們被派遣的暗殺任務外,他們也會因為夥伴的死亡而去報仇,
復仇的"恨意"是人性中一個很黑暗的部份,在報復過後反而因為害怕,整日提心吊膽的變的敏感,這樣以暴制暴真的是公平的嗎?
看完這部片走出戲院時的心情不知怎地很沉重...
這部片真的滿值得一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