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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台灣的片名中有著「1997」好像故事背景在1997一樣,其實是八竿子打不著...(圖片編排by 自己)


台灣的片商做常來這種取名法,像是有了【刺激】,之後也來了個【刺激1995】,而後還有【刺激1998】,說實在的本人我對於這樣加上年代來做區隔的取名法相當之詬病…

相隔了這麼多年再看了一次【情色風暴1997】(People vs. Larry Flynt) 所感受到的東西也不同了,第一次看這部電影其實還只是小學生而已,但很無奈的本片級別為限制級,當時看這部片是透過租片的方式。

其實這是一個極為有趣的現象,好像戲裡戲外得到了某種神奇的共鳴,就像劇中對於好色客雜誌的禁止,仍然擔心有一天會流的孩子手中,污染了這些孩子的心靈、污染了社會。

咱們的新聞局將此片定為限制級,我雖然無法上戲院觀賞,卻也還是透過別種管道看到了,這樣的「限制」其實是很難有一個明確的規範的。

在戲中,上演了一場「言論自由」與「道德觀」之間的拉距戰,在美國這個號稱民主的國家裡,卻也存在這這樣壓迫自由意識的事情,

而基於道德責任的理由,「性」與「自由」間的爭議性,無疑的在現實生活上演著,對其加以限制的那些所謂政客、官員其實也沒多高尚到哪裡去,

賴瑞佛林特則是扮演著一個挑戰者,他不畏懼輿論壓力,他也不向不公平的法律低頭,他狂妄且自我,因為事實是,同樣的一個約束,卻有不同的判定,

在當時除了好色客之外「花花公子」與「閣樓」等雜誌不也是大行其腥羶色之道?但是卻沒人像他一樣受到相同的待遇。

他原本擁有一家脫衣舞俱樂部,後來推出了一本廣告他的脫衣舞俱樂部的非定期刊物,因為受到了當地少數居民的喜好,使得他決定挑戰「花花公子」雜誌這種定期刊物,推出屬於自己的「好色客」,

但是首期的照片卻太過猥褻,使得銷售量並不佳,馬上反應在他的財務狀況上。在他發行第二期的前夕,老天卻突如其來的給了他一個機會,一個狗仔隊主動向他兜售一套關於當時第一夫人賈桂琳的私密裸照,

而就在「好色客」刊載了這些第一夫人裸照後,造成前所未有的轟動!也讓他一夕間成為百萬富翁,成了名副其實的情色大亨。而在有了「金錢」這個強而有力的後盾,他便繼續發行本挑戰人們道德觀的色情雜誌。

電影以賴瑞佛林特這個情色大亨的生平來說起,這樣一個描述人物一生的故事,對於兩屆奧斯卡最佳導演米樂斯佛曼來說,想必一點也不困難,此部片可就由三個面向來探討,

一個是賴瑞佛林特的故事,另一個則是他個人的言論自由的部份,以及其爭議性的探究,再者講到的是賴瑞佛林特與他的妻子之間的情愛糾葛,充斥著許多的悲劇性、以及放縱不羈的生活,

導演以一個看似具爭議性的題材,來包覆著一個講求正義及公理的內涵,倒是沒有特別著墨在這個「情色」這個部份。

大多數人們對於這種具爭議的思想及觀念,心中似乎都已經有了一種因道德觀念而建立起的思維,以多數人的價值觀來審視這個事件,也許會認為他的作為過於荒誕激進,

但好色客的銷售量與支持他的人卻是成反比的,他得到了高的銷售量,卻沒有得到大多數人的支持,他只能捍衛自己的自由,靠的是憲法賦予給他的權利,挺身而出的他儼然成為一個言論自由的象徵,

雖然他走的是屬於瘋狂的路線,以他的瘋狂行徑來探索這所謂的「自由」,包含了毀謗他人、造謠,毫不掩飾他不屑這些保守人士的心態。

他甚至藐視整個法律系統,就只因為這所謂的權利,屬於他的「言論自由」,他可以用暗示性的廣告來指出牧師的亂倫通姦,而自由彷彿沒有其界線,反正信與不信間的差別,只在於人們怎麼看待這樣的一個訊息,

也許只會被當作一種抒發壓力的管道,或是具有娛樂性笑笑就算了。下層社會的人當然會想藉由這樣的一個管道來羞辱一下這些所謂的名流,對於這樣的「暗示」越去在意,不就越像是在承認自己的作為嗎?

他人發表的言論,與自身的名譽衝突之下,只好看看自身塑造的形象能否經的過輿論以及社會大眾的考驗,在此電影中,以一種帶著幽默的態度,來探討著在美國這個民主社會裡,所謂「言論自由」的真諦,以及人們心中那所謂的「道德觀念」。

而美國的民主系統在這個事件中無比的諷刺,法庭中的審判彷彿沒有了其具有的意義,忽略掉他們所提出的證據,忽略掉他們在法庭上的答辯,只因為道德上的堅持,在他們的心中認定了賴瑞佛林特的罪,拒絕他們拿「花花公子」與「好色客」相提並論,

只因為花花公子比它有那麼一點「內容」,而好色客的內容以色情腥羶色為主,但就購買兩者的人而言,出發點卻是相同的,是為了從其中得到那種視覺上的性刺激不是嗎?這是法律中一種道德的無知,這也是自以為高尚的偽善者一種自以為清高的判別。

人追求「性」與「性的刺激」並非過錯,這是一種慾望,而好色客則賦予他們這樣的渴望,難道購買好色客的人就是色情,而買其他情色刊物如花花公子就無罪?

片中一段晚宴的戲其實讓我感到很有趣,當台上的說著好色客這樣的雜誌有多麼污染著人們的心靈,污染著國家,台下的大家卻是好奇的分著、甚至用搶的要看好色客雜誌…難道這些批判者就無求無慾,衛道人士就不會渴望性刺激嗎?

其實我們的政府 (或許該怪新聞局?) 也是這個樣子,以所謂的電檢制度在扼殺著許多創作者的創意與創作。早先在台灣上映的電影「性愛巴士」真是名副其實的「霧裡看花」,雖然號稱一刀未剪,但卻在電影中加入了需多噴霧畫面,

反而造成了許多觀眾看的一頭霧水,更好奇那噴霧底下的畫面為何。性器官是那麼的見不得人嗎?性交是那麼的不可一「視」嗎?而一些異色的作品如同導演史丹利庫柏力克的幾部作品在台灣成為所謂的禁片,至今仍然是無緣見到的,像是「發條橘子」,以及「鬼店」等片,

雖然在影史上獲得高評價,台灣至今仍然列為禁片,反觀現在講求「血腥」、「暴力」的電影比比皆是,動不動就以一刀未剪之名將嗜血的觀眾引入戲院,這類型的影片不只血腥殘暴且沒內涵,而大師級的作品卻是禁片?論尺度,以現在開放的民風來說早就不成問題了,

可是因為老舊的思想與道德觀卻畫地自限,限制的結果也不一定能全然的禁止,雖然被稱為禁片,可笑的是人們反而因此透過各種管道想一探究竟。

政客、保守人士們限制並抵制好色客雜誌,也許賴瑞佛林特起初只是不服氣、想要爭取自身的權利,但後來卻成為一種另類的英雄,但你看不到他多高貴的情操與理想,反而可以看到號稱民主之下的愚昧庸俗。

看到他與這些反對人士之間的「戰鬥」過程卻是充滿了另類笑點,你會在無形之中支持他,甚至真的認為他說的一切還頗有道理的,走激進路線的他在殘廢之後態度變的更強硬且自我,但是現實是,他所爭取的一切的權力、自由,使得他變成現在的樣子,

雖然身為一個情色「大亨」,但身體上的缺陷卻是無法改變的,而他與妻子之間的愛情,經歷家中接二連三的變化,最後也只能走向另一個生命中的悲劇。

片中幾位演員的表現也都在水準之上,賴瑞佛林特的角色並不代表著完全的好人或受害者,伍迪哈里遜的演出讓我非常喜歡!我本身很喜歡他在【閃靈殺手】中狂放的演出,他其實非常適合演這類型的角色,而且他也可以演出像【北國性騷擾】中為女主角爭取權益的律師的角色,同時兼具了一個人的軟弱,以及爭取權益的英雄。

另一個值得提起的就是飾演妻子的洛芙寇特妮,演活了病態的妻子那種沉淪在毒品與性之中的失控,非常搶眼!

這部電影其實算是一個以自身權利爭取言論自由的好例子,當然,主角並非最佳的示範,以賴瑞佛林的所作所為,要人家去效法他的「精神」似乎有點不智,而且他絕非一個真正的英雄,因為他後來的表現略顯幼稚,只能以他所發生的事、遭到的對待,來審視這一起事件中屬於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以及權利的捍衛,

電影所表現的手法不會過於矯情造作,也沒有刻意灑的狗血,以一種類似喜劇,滿幽默的表現方式,讓人在看待這個事件的同時,不會有過於無趣、甚至無聊的感覺,非常值得一看!

P.S.其實這是為了課堂作業所寫的一篇3000字心得,但也因為這個作業讓我有機會重看了這片買了很久的DVD~~(片子都買來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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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love091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